【台飞行伞意外】疑遇大风大雾卡电缆 老板剪绳堕地死 陆客重伤

撰文: 联合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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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莲县万荣乡今天上午发生一起飞行伞坠落意外,经营飞行伞运动的58岁业者王田明,今早带著陆客体验双人载客飞行,却疑山区风大、雾大、距离估算不准,飞行伞主伞被高压电缆线勾到,导致2人受困30多公尺高空,此时王男疑为脱困,自行剪掉伞绳却失足坠地,警消赶到后,他已无生命迹象,送医抢救不治。

消防表示,同时坠地的陆客,则因脊椎撞伤,四肢无法活动,痛苦向救难人员喊“腰椎好痛”,目前意识清楚,暂无生命危险,送往凤林荣民医院治疗。而2人坠落地点位于万荣乡明利国小后方山区的槟榔园,警消到场发现红色的飞行伞具被电缆线勾住,悬挂半空。

据了解,死者王田明今早与陆客从万荣乡明利山的飞行场起飞,预计飞行高度落差达500公尺,2人降落时,却不慎卡在高30多公尺的电缆线上。王田明曾任花莲县万荣乡民代表会秘书,最大兴趣就是玩飞行伞,曾在2年内考取初级、中级、高级飞行员检定,每年皆报名国内各项飞行伞重要比赛,他经营的飞行伞公司翔飞企业,自称花莲唯一合法登记的飞行伞公司。

花莲县府教育处体育保健科长白鸿仪说,目前国内对于飞行伞,并无订定相关法规,仅有“无动力飞行业辅导办法”要求业者经营必备条件,如场地规画、安全措施等,以及游客相关投保相关规定,而王田明经营的翔飞企业有跟银行投保,对于今天陆客在体验时意外重伤,应有保险理赔。

白鸿仪表示,全台目前仅屏东县有订定飞行伞管理地方自治条例。其指出,若飞行伞发生意外事故,责任确定应由业者承担后,屏东县府若认为其不适合继续经营,将吊扣其飞行场登记证,并限期改善。由于花莲地区并无订定飞行伞地方自治条例,对于今起发生的意外,县府无从开罚。

花莲县万荣乡今天上午8时30分,发生一起飞行伞坠落意外。(蔡翼谦/联合新闻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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