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张西望|87岁余伯忽然失去公屋单位 原来关佢前妻事
撰文: 胡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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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30日)的《东张西望》讲到87岁不识字的余伯称被人骗去了公屋单位,余伯本身靠综援渡日,房署有一天突然说要收回他的单位,原来于2月14日房署的梁小姐约见后叫他于交件上签名,之后便失去了公屋。
余伯指2月14日时房署梁小姐约见他,他指梁小姐拿出一张纸说:“对你有好处,你签名啦,签啦,对你好,可以有著数㗎!”不识字的余伯签了那份文件后,梁小姐便说:“你承认退还单位!”余伯又指梁小姐没有清楚解释文件的内容,最后梁小姐只叫他等通知,3月底便要迁出单位。
余伯多番调查后才发现被迁出单位是原来与4年前的一段婚姻有关,余伯数年前经朋友介绍下认识内地的前妻,但结婚后才发现她有一个儿子。而前妻拿到单程证后便带著儿子到香港,成功申请到公屋,并成功入藉,而前妻亦在香港找到工作。前妻于工作时认识了另一名男性朋友,每天早出晚归,余伯亦说前妻抱著他叫另外一名男性的名字,所以最后决定离婚,这一段未够一年的婚姻亦走到终结。
余伯指前妻是有心机来夺取他的单位,而他亦向房署上诉,提出覆核申请并表明自己受伤不能工作,亦需要长期覆诊,所以不愿搬离单位。余伯在上诉过后接到房署的信件指要他于7月31日前迁出单位,而他亦十分徬徨,希望能够原区安置他。余伯指儿子并不是他亲生,为什么要他负上这个责任,令他失去居所。
《东张西望》亦帮余伯联络房署梁小姐,清楚解释到底当日他签的是什么,房署职员了解后便指一对夫妇离婚只可以得一间公屋:“在双方未能达成共识嘅情况之下呢,房屋署会将间屋判畀有抚养权嘅一边,而你前妻获得抚养权。”亦说梁小姐叫他当日签的文件其实与单位被收没有直接的关系,而梁小姐亦有与职员说因为余伯年纪大及需要照顾,所以转介给家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