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政策法案多方面提升美台关系 包括外交军事经济|新闻教室
美国国会参议院外交委员会9月14日通过《台湾政策法》(Taiwan Policy Act)法案,为送交参院全院审议铺路。这项法案被视为1979年以来最全面重整美国对台政策的法案,在外交、军事和经济等领域提升美台关系。
外交领域
●推动驻美国台北经济文化代表处(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the United States,TECRO)更名为“台湾代表处”(Taiwan Representative Office)。
●提议美国在台协会(American Institute in Taiwan,AIT)台北办事处长的职称改为“代表”(Representative),且任命应比照美国驻外大使提名程序,须经参议院确认同意。
台媒指,这相当于在双方无正式外交关系下,变相以邦交国同等方式对待台湾。
●废除禁止台湾官员展示包括青天白日满地红旗在内主权象征符号的指引。
军事领域
●未来4年向台湾提供45亿美元外国军事融资资金。
●指示防长与台湾建立全面训练计划,提高台湾防御能力并让增进美台互操作性(Interoperability,即相互合作的能力)。
●赋予台湾“主要非北约盟友”(Major Non-NATO Ally)地位。
●修改1979年颁布的《台湾关系法》(Taiwan Relations Act),扩大对台军售。
经济、国际参与及文化领域
●对台湾参与国际组织及多边贸易协定提供额外支持
●推动与台湾签署贸易与投资框架协议
●把台湾纳入印太经济框架(Indo-Pacific Economic Framework,IPEF)。
制裁中国行动
这项法案也要求美国总统对包括共产党高层在内,与在台行动相关的中国官员实施制裁,以回应中方升级在台或针对台湾的敌对行动。
台媒指,制裁对象原本包括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但14日在参议院外交委员会通过的修正版未含这一部分,仅列出国家主席顾问、高级决策机构人员和军事将领等。
这次《台湾政策法》是由美国参议院外委会主席、民主党籍参议员梅南德兹(Bob Menendez)与共和党籍参议员葛兰姆(Lindsey Graham)共同提出,共分三大篇、九大主题,以增补现行《台湾关系法》为基础,并承袭美国对台“六项保证”精神与规定。
它虽明示立法前提无涉与台湾恢复外交关系,但包含促进台湾安全、确保区域和平稳定,以及遏制中国大陆对台侵略等文字跃升纸面,法案甚至言及一旦北京对台采取“敌对行动”(hostile action),美国将祭出严厉制裁,多有评论视相关文字是“40多年来美国对台政策最清晰的法律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