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PEX案|林作被网民狙击曾出post认系合伙人 列点交代真相露破绽
林作近日卷入了虚拟资产交易平台JPEX事件风波,林作亦有在中环娱乐行开设场外加密货币找换店OTC,鼓励投资者开设JPEX帐户及将现金转成虚拟货币,有指他亦是JPEX的合伙人之一,但就并未持有JPEX的股票。
林作昨日(15日)为这事到警署提供资料,表示今次主要想厘清与JPEX的关系。当被问到是否合伙人时,他即否认说:“冇啲咁嘅事,任何人都可以成为𠮶个平台嘅合伙人,佢用紧嘅讲法系法律上或大家一般了解上都唔系𠮶种讲法。”他再次澄清自己与该平台绝无合作关系:“我本身做嘅生意唔系同交易所有关,我系冇办法真系揾到该平台负责人。”
不过,昨日林作否认自己是JPEX合伙人的报道出街后,就有连登网民出post狙击他,指他曾在今年8月1日在facebook出post声称自己是JPEX合伙人,还截图了该post以作证明,然而并未知该post的真伪。
《香港01》今日向林作查询该post是否真的出自他手,是否曾post过,对此,林作以列点方式回应,内容如下:
1. Facebook 的运作,很多时候是我的其他同事,尤其是这个page是7月才开的。我自己并不记得有见过、有写过。
2. 目前看不到我的Facebook 有这么post。
3. 就这么看,这不是我的写字风格,包括隔行方式及标点符号。
4. 我承认开始接触这个平台是因为看到其他名人用。记住,我是最后一个名人开始玩的。其他人都早过我。
5. 我从未否认我在任何普通客户都可以做到的情况下在个人用户端在该平台的“合伙人”按钮按了下去,然后取得可以介绍别人用的权利。但市民一直以为该平台所用的一般广义 partner 就代表法律意义上的 partner。我一直以为大家用个app就知道,人人都可以申请,我也从未指我是平台股东。资讯是公开的,只要用个app就知道,我认为就如李思聪昨天访问所说, 成年人应该有应有的认知吧。
最后他还补充一点表示:“我从不打 ‘合伙人’,我打 ‘合伙人’。”指出有此破绽,不禁令人猜测该post是否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