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明不小心驾驶罪成被判监获保释 一文看清详细事发经过

撰文: 关颖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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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明(原名林明乐)去年8月于半山马己仙峡道发生交通意外,其后涉拒绝提供血液样本被捕。他被控拒绝提供血液样本以供化验、不小心驾驶及车辆门窗玻璃透光度不足3项罪名。早前他承认不小心驾驶等两罪,另拒绝提供血液样本罪则不成立,原须还押候判,其后杨明申请推翻认罪答辩,获裁判官批准,但遭控方反对。

杨明今日(4/11)继续到东区裁判法院上庭覆核聆讯,今午2时30分继续于东区裁判法院进行和聆讯和审判。裁判官在庭上考虑完辩方律师的陈词以及求情后,宣判杨明罪成监禁18日,停牌2年及罚款3千元,杨明决定上诉获官批准以三万港元保释。

案件编号:ESCC236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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