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再出新规 抵制违法失德艺人发声出镜与唯颜值畸形文化
撰文: 朱奕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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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月以来,随著内地艺人接二连三遭封杀,各大官媒纷纷在微博发声,并发布新规整治行业风气,国家广电总局继2日推出8条规定后,在9日又召开进一步加强互联网视听文艺节目及人员管理工作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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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就2日的内容补充强调,主要有四大点:
第一,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包括不得播出偶像养成类节目;不得播出明星子女参加的综艺娱乐及真人骚节目;选秀类节目不得设置场外投票、打榜、助力等环节和通道;坚决抵制“唯流量”、泛娱乐化等不良倾向;坚决抵制违法失德艺人利用互联网平台发声出镜;坚决打击“天价片酬”、“阴阳合同”。
第二,压紧压实平台责任。坚决抵制调侃丑闻、炒作热点、制造对立等错误做法,抵制“唯流量”、“唯颜值”的畸形文化。
第三,切实加强文艺评论。
第四,切实强化行业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