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明拒绝提供血液样本罪名不成立 另外两项控罪于下月续审需还押

撰文: 吴子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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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明今早(24/3)由女友庄思明陪同抵达法院。(叶志明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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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明(原名林明乐)上年8月初于半山马己仙峡道涉嫌酒后驾驶,其间在一个弯位失控撞壆,事后被警方控告没有提供血液样本作化验、不小心驾驶、门窗玻璃透光度不足,共3宗罪,案件早前先后进行审讯,他否认第1项控罪,但承认第2及第3项控罪,案件于今日(24/3)进行审讯,最终杨明被裁第1定罪名不成立。

杨明代表律师清洪(叶志明摄)

法庭接纳辩方供词,认为被告当时精神迷糊,当时没有能力触犯相关罪行,在毫无合理怀疑、疑点归于被告的情况之下,第一控罪宣判罪名不成立,不过就第二、第三控罪则要续审,至4月14日下午14:30续审判刑,需要还押。在法官宣布时,杨明唞大气后步入犯人栏,神情哀伤。法官表示仍需要等待杨明的背景报告,同时质疑杨明的驾驶态度,没有伤人只是不幸中的大幸。而杨明代表律师清洪在法官宣布杨明需要还狎之后曾向法庭申请保释,惟最后被法官拒绝。

Lunch 哥在他们身后高举标语。(叶志明摄)

另一方面,Lunch 哥在退庭后与杨明的技持者一度发生口角,事后由庭警和工作人员分隔双方,随后散去。

案件编号:ESCC236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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