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明请清洪为代表律师 准以5千蚊保释外出下月11日再讯

撰文: 吴子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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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人杨明今年8月在山顶马己仙峡道发生交通意外,当时要由两名警员扶上救护车,而杨明被控没有提供血液样本以作化验罪、不小心驾驶罪及车辆除头尾挡风玻璃外,所有门窗玻璃附有胶贴及透光度不足,案件今日在东区法院提堂,杨明由女友庄思明及两位经理人陪同下到法院。

庄思明身为杨明女友,一直陪著杨明到东区法院。(叶志明摄)

杨明在法院外心情轻松,但进入法院后,当裁判官宣读控罪时,杨明双手放身后,但不停捽手指,明显是有点紧张,杨明代表律师清洪申请押后,待索取证人供词及医疗报告,裁判官将案押后至12月11日再讯,今获准以5,000元保释外出,其间须居于报住的红磡地址。

杨明同代表律师清洪一同离开东区法院。(叶志明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