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议会选举】陈小春公开选票疑犯法 删帖改Post文宣:告别暴力
撰文: 秦志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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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议会选举今天(24/11)举行,投票反应非常热烈,截至下午4时半,选举管理委员会公布数字已显示,超过210万选民已经投票,投票率高达52%,而曾任惠州市政协委员的陈小春亦是二百万分之一,他更疑似在票站内将自己的选票拍摄下来再于微博分享,留以#标注“做一个堂堂正正的香港人”以及“香港加油”。
网友“温提” 半小时即删Post
但其实根据《选举管理委员会(选举程序)(区议会)规例》,任何人于投票日在并无准许的情况下,在任何投票站内拍影片、拍照、录音或录影,即属犯罪,亦有不少好心的网民向小春善意提醒,纷纷在贴文下留言转告小春可能已犯法,最高可判处罚款$5,000及监禁6个月。结果“选票Post”在小春的微博上只存在约半小时后被删除,小春随后又改为分享了一张选举的文宣,其内容为“今天给香港一个告别暴力的机会 11.24 你的一票终结暴力”,改Post后即获网民激赞,更有人留言“正义的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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