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林的法则》李烈音误食濒危保护巨蚌 遭泰国起诉面临5年监禁
撰文: 蒙晓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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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SBS野外求生综艺节目《丛林的法则》上月29日播出泰国篇,23岁女演员李烈音(音译)昭迈海滩国家海洋公园(Hat Chao Mai National Park)捕捉3只巨蚌,并与其他队友煮熟享用,有关片段播出后,在泰国引起巨大回响,因为李烈音所捕捉的巨蚌为濒危保护物种,涉嫌违反当地国家公园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本月3日被国家公园负责人纳龙提出起诉,最高刑罚为罚款2万泰铢(约港币5,000)和判监5年。
《丛林的法则》节目组回应传媒查询时,坦承节目组拍摄前没有了解当地法例,就此事向公众致歉,并删除捕捉和煮食巨蚌的片段。不过,国家公园方面立场强硬,表明不会撤销起诉,即使李烈音不是身处泰国,仍会透过警方追寻李烈音下落,而《丛林的法则》和李烈音均表示,未收到泰国当局提出控告的消息。
韩国传媒Dispatch及后再爆出SBS与国家公园签订协议,条文规定节目组不能展现捕猎场面,再次引起民众怒火。对于今次《丛林的法则》在韩国和泰国引发巨大争议,有韩国网民认为《丛林的法则》和李烈音对当地法例和生物并不熟悉,而李烈音捕捉巨蚌后,曾向节目组再三确认能否食用,而当地工作人员确认可以食用后,李烈音才再潜入海洋捕捉巨蚌,因此,网民认为《丛林的法则》的失误,令李烈音身陷险境,有观众甚至要求电视台腰斩《丛林的法则》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