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妈遭律政司入禀申请破产终获撤回 梅启明︰好过中六合彩
撰文: 吴子生
出版:更新:
已故天后梅艳芳,2003年病逝前留下庞大遗产。因为担心妈妈覃美金乱花钱将遗产散尽老无所依,所以她临终前将当时估值3,000万至3,500万的资产特别设立信托管理。根据其遗嘱,梅妈每月可得7万元作为生活费,并安排司机和佣人照顾。
现年100岁的梅妈,在梅艳芳离世后,因不满足于信托分配的金额,多年来屡次上诉法庭,要求裁定梅艳芳生前所订遗嘱无效,希望由她全数继承梅艳芳遗产。官司纠缠数年后,最终获终审法院于2011年裁定梅妈败诉,但梅妈的生活费额度获得上调至每月25万元。不过有消息指梅妈遭律政司司长入禀高等法院申请破产,案件今日(17/12)于高院开庭处理。
聆案官庭上指,案件的被告人与债权人及破产管理署长三方面同意之下,将案件撤回。梅启明在旁庭席上问聆讯官:“咁系咪取消咗?”聆讯官表示:“撤回咗。”
梅启明离开法院接受《香港01》访问时表示:“其实听到有咁嘅结果,我系好开心,系好过中六合彩。始终阿妈都过百岁,而且又有心脏病,而家撤销咗,阿妈听到都开心啲啦。虽然今日见唔到佢,但我都会继续去揾佢,多谢你哋嘅关心,亦希望阿妈身体健康。(记︰见唔到梅妈有冇失望?)又冇失望过嘅,因为迟早都会见,始终纸包唔住火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