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与中国互免签证制度11月10日生效
撰文: 成依华
出版:更新:
哈萨克驻华大使馆10月21日表示,5月17日在中国西安签署的《哈萨克共和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签证的协定》将于2023年11月10日生效。
大使馆发文指,根据协定第一条,两国公民因私人事务、旅游、医疗、国际运输、过境以及商务目的,可免办签证。自入境之日起单次停留不超过30日,每180日累计停留不超过90日。
市民需停留超过30天的,需事先办理相应类别的入境签证。
免签证制度不适用于工作、学习和传教。
哈萨克驻华大使馆10月21日表示,5月17日在中国西安签署的《哈萨克共和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签证的协定》将于2023年11月10日生效。
大使馆发文指,根据协定第一条,两国公民因私人事务、旅游、医疗、国际运输、过境以及商务目的,可免办签证。自入境之日起单次停留不超过30日,每180日累计停留不超过90日。
市民需停留超过30天的,需事先办理相应类别的入境签证。
免签证制度不适用于工作、学习和传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