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政局|纳吉布终极上诉失败 即时入狱12年兼罚逾3亿港元

撰文: 马来西亚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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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马来西亚前首相纳吉布(Najib Razak)SRC国际公司案最终上诉失败,需坐牢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约港币3亿7千万元)。

以首席大法官东姑麦蒙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一致驳回纳吉布的上诉,并维持高庭原判,即7项控状罪成,需坐牢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

“我们一致认为,审判期间所提呈的证据以压倒性证明(纳吉布在)所有7项指控都有罪。”

“在面对这样的证据时,若宣判上诉人没有犯下这7项控状,将会是对最高法院的嘲弄。”

纳吉布前往法院听候最终判决状况:(按图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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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上诉已经是纳吉布在SRC国际公司案中最后一次上诉机会,这也意味着纳吉布失去国会议员资格,且不能上阵第15届大选。

承审此上诉案的其他4司包括东马大法官丹斯里阿邦依斯干达、联邦法院法官拿督娜丽妮、拿督林添钻和拿督莫哈末扎比丁。

SRC国际公司案是2019年4月3日正式开审,纳吉布面对3项刑事失信罪、1项滥权罪和3项洗黑钱罪名。

纳吉布是国内首名被控上庭的首相,多案缠身的他一共面对42项控状,目前有3案正在审讯中,即SRC国际公司案、一马发展公司案和一马发展公司稽查报告篡改案。

在2020年7月28日,高庭宣判纳吉布7项罪名成立,包括1项滥权罪,被判监禁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3项刑事失信罪各被判监禁10年;3项洗钱罪各被判监禁10年。

基于法官谕令刑期同时执行,因此纳吉布总共面对12年监禁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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