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以国安利益为由 阻止与中资企业签署铁路建桥合同
撰文: 王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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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陶宛政府以国家安全利益为由,命令立陶宛国有铁路公司不要与一家中国国有的西班牙桥梁建造商签署合同。
据波罗的海通讯社(BNS)报道,立陶宛总理发言人表示,立陶宛政府1月5日以国家安全利益为由,命令立陶宛国有铁路公司不要与一家中国国有的西班牙桥梁建造商签署铁路建桥合同。
立陶宛国有企业立陶宛铁路公司(Lithuanian Railways)2021年曾称,在西班牙注册登记的桥梁建造商Puentesy Calzadas Infraestructuras以6,250万欧元的最低报价,赢得了在立陶宛建造桥梁的招标。
但立陶宛铁路公司称,由于这家西班牙公司在其网站上将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列为其母公司,立陶宛铁路公司已将该公司与中国的联系列为合同风险之一,并已要求政府对该合同进行审查。
中国与立陶宛的关系因台湾问题而急剧恶化。立陶宛总统瑙塞达(Gitana Nauseda)1月4日承认,立陶宛政府允许台北以“台湾”名义在该国设代表处是一个错误。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在1月5日的例行记者会上对此回应称,认识到错误是正确的一步,但更重要的是采取行动,纠正制造“一中一台”的错误情境,回到一个中国原则的轨道上来。
立陶宛商界多名代表于2021年12月透露,有多家立陶宛公司的产品无法在中国大陆通关,至少有5家企业面临此问题。欧盟官员也证实,含立陶宛零件的货品也无法在大陆通关。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驻立陶宛代表黄钧耀1月5日宣布,台湾将成立2亿美元的基金会,用于投资立陶宛的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