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上诉法院批准 得州“堕胎禁令”暂可恢复实行

撰文: 洪怡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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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法官10月6日颁布阻止得克萨斯州(Texas)实行被称为《得州心跳法案》(Texas Heartbeat Act)的临时禁令后,得州提出上诉。联邦上诉法院10月8日裁定,暂时搁置6日的裁决,意味这个几乎全面禁止堕胎的法案暂时可恢复实施。

得州总检察长办公室8日要求美国联邦第五巡回上诉法院(Fifth Circuit Court of Appeals)暂缓这禁令,最终获得批准。

《得州心跳法案》正式名称是得州参议会第8议案(Senate Bill 8)。

美国反得州堕胎法示威:图为10月2日,示威者在美国得州奥斯汀手持标语牌抗议。(AP)

这项全美最严禁止堕胎法9月1日生效,美国司法部9日要求联邦法院颁临时禁令阻其执行。得州奥斯汀(Austin)联邦地区法院法官皮特曼(Robert Pitman)10月6日裁定暂缓执行新法。

根据此法,禁止在侦测到胎儿心跳后进行堕胎手术(一般在孕期6周左右便可以测到胎儿心跳)。新法项下,任何人都可对违例以及参与堕胎过程的人进行起诉,此外,因强奸或乱伦而怀孕的个案也不例外。这是全美最严苛的堕胎法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