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警告涉港区国安法人士 勿往与香港有引渡协议国家
撰文: 许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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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富商兼社运人士布劳德(Bill Browder)称,英国已对部份身处英国、涉及《香港国安法》的香港批评者发出警告,呼吁他们避免前往与香港签订引渡协议的国家,以免被捕以及被引渡。
布劳德称,英国外交部9月较早时联络他,称他的名字在一宗香港民主派人士涉勾结外国势力的案件中被提及。
他称,英国政府联络他以及其他提倡对香港官员实行制裁的社运人士,告诉他们避免前往与香港签署引渡条约的国家,以免因国安法被捕。
根据彭博社22日的报道,英国外交部以电邮联络布劳德,随后在一名官员与他进行的视像会议中,向他读出一批与香港有引渡协议的国家名称。
布劳德称,英国外交部认为他应要知道“港区国安法”不只适用于身处香港司法辖区的人,也包括其管辖范围以外的人。除了他,英国外交部正在逐一联络所有被指涉及“港区国安法”人。
英国外交部向彭博社表示,不能就私人会议作出评论,而有关旅行建议已载于英国外交部网站,并提醒英国公民称,“港区国安法”适用于“香港境内与境外的活动”,也警告称人们倘违法,有可能被捕并被送往中国大陆。
↓布劳德在个人Twitter账户中发文,称英国政府联络他以及其他社运人士,请他们不要前往与香港签订引渡协议的国家:
根据香港律政司网站登载的移交逃犯协定列表,与香港有引渡协议的国家包括捷克、印度、印尼、韩国、马来西亚、菲律宾、葡萄牙、新加坡及南非。
澳大利亚、加拿大、芬兰、德国、爱尔兰、荷兰、新西兰、英国及美国与香港的协定已终止。
法国与香港已签署协定,但巴黎政府叫停有关安排,协议迄今仍未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