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船9月起进入中国领海需通报 澳大利亚:继续行使自由航行权
撰文: 房伊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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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的修订自9月1日起生效,它要求一些外国船只进入中国领海时,需向中国报告,此修法被指是针对南海问题。澳媒9月1日引述澳大利亚国防部的回应称,澳大利亚国防军船舰会继续根据国际法,行使自由航行权。
《澳大利亚金融评论报》(The Australia Financial Review)9月1日报道,澳大利亚国防部指,他们知道有报道称,中国的新规定要求“某些外国船舰”在进入中国领海时,需报告详细资料。
澳大利亚国防部发声明指,重要的是,任何同类规定都需符合国际法,尤其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
根据中国海事局发布的公告,按照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5类外国船舶进入中国领海应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包括:潜水器;核动力船舶;载运放射性物质船舶;载运散装的油类、化学品、液化气体等有毒、有害物质船舶;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可能危及中国海上交通安全的其他船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