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达成协议打击“避税天堂”跨国巨头如Fb及Google势遭重创

撰文: 伍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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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国集团(G20)财政部长和央行行长第三次会议于当地时间7月10日在意大利威尼斯闭幕,并发布公报称,已就更稳定、更公平的国际税收框架达成历史性协议。

综合媒体7月11日报道,虽然全球最低企业税率主要针对的是Google、Facebook、亚马逊(Amazon)、微软(Microsoft)等跨国科技巨头,但也将理论上终结维京群岛、开曼群岛、百慕大群岛、巴拿马、卢森堡等全球跨国企业“避税天堂”的存在。

二十国集团于1999年成立,成员涵盖面广,代表性强,包含美国、英国、欧盟等主要发达经济体和中国、印度、巴西等新兴市场经济体。二十国集团在国际事务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成为共同应对全球性问题的有效多边机制。

G20召开财长与央行行长会议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出席

据中国央行网站,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副行长李波以视像方式出席会议。

易纲介绍人民银行作为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联合主席牵头开展的工作进展。联合主席正在牵头起草明确G20可持续金融工作中期规划的总体路线图,并推进今年的三项重点工作,即统筹绿色分类标准等方法和工具,提高各类气候和环境相关讯息披露和报送要求的兼容性,以及促进多边开发机构等国际金融机构支持实现《巴黎协定》目标。

易纲强调,G20应发挥协调作用,提高可持续金融分类标准、ESG评级方法和气候讯息披露标准的可比性、兼容性和透明度,促进国际绿色金融市场协同发展,更好支持低碳转型。

G20支持全球最低企业税率 “避税天堂”势遭重创

据央视新闻报道,公报指出,二十国集团支持跨国企业利润重新分配、设置全球最低公司税率等措施,并呼吁更多国家未来加入磋商。

国际税收体系改革经历多年谈判,本月初由经合组织(OECD)协调形成双支柱方案。“支柱一”是要确保包括数字产业在内的大型跨国企业在其所有实施商业活动并取得利润的市场缴纳公平的税额;“支柱二”则是通过设立全球最低公司税率来管控各国之间的财税竞争。据估算,如果将这一税率设置为15%,那么在全球层面每年能够多产生约1500亿美元的税收。

这或将重新定义跨国企业征税的方式和地点,理论上终结“避税天堂”的存在。

据新华社报道,此前七国集团成员国曾达成协议,支持把全球最低企业税率设为15%。

中国银行研究院发布的一份研报显示,长期以来,全球主要经济体将低企业税率作为吸引国际投资、扩大本地企业规模 和就业率的重要手段,甚至展开“逐底竞争”。2001年至今,全球平均企业税率由27%降至20.2%。无论是G20集团、OECD经济体还是非OECD经济体,企业税率均保持平稳下行走势,其中OECD 经济体下降幅度最大,降幅为7.88个百分点;非OECD成员国降幅较小,降幅为 6.23个百分点;G20成员国降幅为6.92个百分点。

从国别情况看,代表性的国家企业税率均保持下降趋势。其中美国、德国、英国等发达经济体企业税率下行趋势较中国、印度、越南等发展中经济体更明显,爱尔兰、新加坡企业税率处于全球较低水平。

全球企业税率长期下降乃至出现国家间“逐底竞争”,给跨国公司避税活动带来 极大便利,少数低税经济体从中受益,但多数国家和地区显著受损。据联合国估算,每年全球各国因跨国公司利润转移行为损失的税收达到5,000亿美元至6,000亿美元。

据英国《卫报》消息,微软在爱尔兰的子公司Round Island One在2020年创造了近3,150亿美元的利润,几乎相当于爱尔兰国内生产总值(GDP)的四分之三,却因为在百慕大注册而没有缴税。百慕大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OECD的研究显示,美国跨国公司海外利润簿记在“避税天堂”的比例由2000年前后的30%提高到2019年的60%。发展中经济体受损情况更加突出,根据IMF测算,跨境避税对非OECD经济体带来的长期收入损失占其GDP的1.3%,高于OECD经济体1%的水平。

互联网巨头受影响最大 对中国负面影响有限

“全球最低企业税率”一旦实施,受影响最大的企业将是谷歌、脸书、亚马逊和微软等科技巨头,他们通常利用数字服务在地域上的灵活性,将利润转移到低税率国家。

中国银行研究院曹鸿宇在其研报中表示,总的来看,中国落实全球最低企业税率所面临的内部障碍较小。中国现行企业所得税税率较高,一般标准为25%,既高于OECD包容性框架下12.5%的税率目标,也高于美国15%的最低税率底线。

另外,中国企业海外收入相对较低,受全球最低企业税率影响的企业海外利润并不大,而政府支持企业“走出去”,对企业海外利润征税也持宽松态度。推出全球最低企业税率制度对中国整体负面影响较为有限。

对于从事跨境投资的中国企业而言,“全球最低企业税率”会带来新的合规义务。中国企业“走出去”广泛采用离岸架构,根据各地税收优惠特色在不同的国际税收洼地设置中间实体(如在香港设置区域销售中心、在新加坡设置财资中心等),从而进行海外投资、上市或全球价值链布局。“全球最低企业税率”规则实施后,可能会要求位于低税率地区的中间实体缴纳额外的税款。各国为跨国公司提供的税收优惠可能被中和,影响跨国公司的全球资源配置。

此外,“全球最低企业税率”可能会对香港现行税制和营商环境产生一定的负面 影响。香港目前是全球第七大避税港,也是亚洲最大的避税港。香港对企业实行两级制所得税,利润低于200万港元的情况下,不同类型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为8.25%或7.5%,超过200万港元的部分按16.5%或15%征收。根据估算,香港有效公司税率不超过10%,落实“全球最低企业税率”将会削弱香港的低税率优势,增加在港跨国企业税务和合规成本。

不过,企业税率并非跨国公司全球布局决策的决定性因素,全球范围实施统一的最低税率标准将放大税收因素以外的营商环境重要性,香港固有的营商环境优势仍有利于吸引跨国公司来港投资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