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泰国武里南府将拒绝接种疫苗定为刑事罪行 最高囚两年

撰文: 左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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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武里南府(Buriram)府尹塔察龚(Thatchakorn Hatthathayakul)5月14日颁布命令,将拒绝接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新冠疫苗列为刑事犯罪,一经定罪将被罚款或判处最高两年的监禁。

根据命令,武里南府居住或工作的所有18岁以上人士都应该依照命令所附调查表的参数评估自己感染新冠病毒的风险,并将填写好的调查表5月31日之前提交给居住地的医务工作者或志愿者。

命令还说:“根据调查表的结果,医务人员有权对认为有感染新冠病毒风险的人开具强制接种新冠疫苗的医嘱,被开医嘱的人随后必须于医务人员指定的日期和时间前往接种点接种疫苗。”

命令引述泰国防控危险传染病传播的法律,对拒绝问卷调查的处以最高一个月的监禁和/或1万泰铢的罚款;对于被医务人员依据调查结果指定而拒绝接种疫苗的人,命令规定处以2万泰铢的罚款,并依据上述的传染病法的条文大致会被处以长达两年的监禁以及另外一笔4万泰铢的罚款。

武里南府成为泰国第一个因为拒绝接种疫苗而对公民实行法律处罚的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