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政变|军方强调是依据宪法宣告紧急状态及移交权力

撰文: 成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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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2月1日发生政变,军方扣押国务资政昂山素季(Aung San Suu Kyi)、总统温敏(Win Myint)等多名执政党高官后,并宣告全国进入紧急状态一年,国家权力移交给军方总司令敏昂莱(Min Aung Hlaing)。军方透过声明指是依据2008年宪法采取行动。

据军方2月1日发布的声明指,宣告全国进入紧急状态是依据2008年宪法的第417条展开。声明又指,军方是依据2008年宪法第418条(a)款,把国家立法、治理和管辖权移交给军方总司令,以对2020年大选的选民名单展开审查及采取行动。

图为2015年12月2日,缅甸国务资政昂山素季和国防军总司令敏昂莱于内比都会面。(路透社)

宪法说了什么?

根据缅甸2008年宪法第417条所指,若出现企图以暴动、暴力及不正当强制手段去夺取联盟主权的情况,导致联盟有瓦解危机或可能出现丧失主权情况时,总统可在与国家防务与安全委员会协商之后颁布紧急状态。

至于2008年宪法第418条(a)款则指,若是发生第417条所指的情况,总统应当宣告把联盟的立法、行政与司法权力行交给军方总司令,让他能够采取有必要行动平定局势。

昂山素季的支持者在缅甸驻泰国大使馆前抗议(点击图辑浏览):

军方:维护宪法

缅甸国防部总司令敏昂莱(Min Aung Hlaing)之前在1月27日发言时,曾提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因此我们都应该尊重。如得不到尊重或不遵守,则该法律必须废除。”在当地引起“军方想废除宪法”的忧虑。

缅甸国防部之后发声明指,敏昂莱的讲话遭曲解,据缅甸果敢网报道,声明表示,2008宪法由八个阶层的人民代表、学者、各民族代表等700多人花费七年时间,并经过全民公决制定的基本法,因此,国防军定会维护宪法,并将按照宪法进行相关的行事。

缅甸过去也不时出现宪法令军权过大的争议,包括宪法规定军方占国会内25%的议席,并因此拥有否决权,当地常有要求修宪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