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没收中石油资金 涉款约19亿元
撰文: 陈博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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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海峡时报》(The Straits Times)上周六(13日)引述消息人士报道,马来西亚因2018年一个由中国石油分公司承建管道项目暂停,7月较早时曾单方面指示汇丰银行,将逾10亿令吉(约19亿港元)从该公司户口,转移至由财政部拥有的能源企业的户口。中石油表示一直遵守马来西亚法律,并对事件感到困惑。
报道引述消息人士指,马来西亚政府月初指示银行将中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China Petroleum Pipeline Engineering Co., Ltd.)一笔资金,转移到该国财政部全资拥有的苏里亚战略能源公司(Suria Strategic Energy Resources,SSER)。报道指,事件在当地前所未见。
中石油分公司证实事件,指出他们一直牢牢遵守当地法律,对马来西亚在没有知会便单方面转移资金一事感到困惑。公司表示希望能与马来西亚方面以友好的方式解决,并会在深入调查后采取适当措施维护权益。马来西亚汇丰银行分行没有评论报道,指客户资料属于机密。
报道指,中石油与SSER曾有两项石油管道铺设合约,价值94亿令吉(约178亿港元)。惟马来西亚财政部长林冠英2018年6月指工程仅完成13%,但政府已支付84亿令吉(约160亿港元)。最终项目工程、采购及施工等合约于同年8月已终止。中石油分公司曾表示,将与马来西亚商讨取消项目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