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政府官网刊《平壤共同宣言》 成首个具法律效力韩朝首脑协议

撰文: 高源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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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政府公报网站周一(29日)刊登经国务会议审议通过、总统签字批准的《9月平壤共同宣言》,这意味韩朝领袖9月19日签署的《平壤宣言》正式生效。

韩国政府公报网站10月29日刊登经国务会议审议通过、总统签字批准的《9月平壤共同宣言》,这意味文在寅与朝鲜领袖金正恩9月19日签署的《平壤宣言》正式生效。(韩国政府公报网)

公报指出,总统文在寅与朝鲜领袖金正恩9月在平壤举行的第二次“文金会”上,讨论将韩朝关系提升至更高水平的措施,两人会后签署《平壤共同宣言》,就早日推动半岛无核化进程、加强韩朝交流与合作、努力把朝鲜半岛建成永久和平地带等达成共识。

公报续指,宣言不会对国家造成重大财政负担。

当地传媒指出,这是首份具备法律效力的朝韩首脑协议。2000年和2007年朝韩首脑会晤签署的宣言,均不具备法律效力。

有分析认为,《平壤宣言》正式具备法律效应后,将有利其在落实过程中保证预算,有助加速推进朝韩合作项目的建设。随着《平壤宣言》正式获批,韩方有望抓紧时间,筹备金正恩原定2018年内访韩行程。

文在寅周日(28日)表示,若金正恩到访韩国,有意与对方登上汉拿山。

(韩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