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宪法机构提议案 男性奉旨打女人 可轻力不可大力

撰文: 甄梓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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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伊斯兰教义理事会”(Council of Islamic Ideology)上周四(5月26日)提出一项新议案,建议立法允许巴基斯坦男性轻打女性,作为纪律惩处方法。

“伊斯兰教义理事会”主席谢兰(Maulana Muhammad Khan Sherani)建议立法,批准巴基斯坦男性轻力打女人。(Getty Image)

“伊斯兰教义理事会”上周四提交一份长达75页的建议书,要求批准巴基斯坦男性可轻力打女人,但禁止男性大力虐打女性。当地传媒引述建议书的内容表示,“若妻子违抗丈夫的命令,以及妻子拒绝按照丈夫的要求装扮自己,丈夫应有权轻力打他的妻子。另外,若妻子没有充分宗教理由,拒绝与丈夫进行性行为,或她们在性行为及经期后没有洗澡,丈夫都有权轻打其妻。”

建议书表明,任何巴基斯坦女性拒绝戴上希贾布(hijab),即穆斯林妇女所穿的头巾、与陌生人接触、说话太大声、未经丈夫许可而给予其他人金钱,丈夫在这些情况下获准轻打妻子,作为训示。建议书亦提倡,禁止女性参与战争活动,但允许她们从政及任职法官。妇女必须问准丈夫的意见,才能服用避孕药控制生育,反映巴基斯坦对女性限制多多,女性地位长期低落。

男权当道 巴基斯坦女性地位低

“伊斯兰教义理事会”是巴基斯坦的宪法机构,成立于1962年,专责就宗教事务向政府提供法律意见,议案现阶段仍在商讨,尚未获国会投票通过。有分析指,理事会提出立法建议是针对巴基斯坦旁遮普省(Punjab)议会去年通过妇女保护法令(Protection of Women Against Violence Bill),当局批评这项法令违反伊斯兰教义,因此必须重新立法,限制当地女性的权利。

根据联合国性别不平等指数显示,在188个国家中,巴基斯坦排名147位,该国女性的健康状况、教育程度、政治参与度及经济地位均处于较低水平。

(CNN/独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