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检方要求 判处前总统李明博入狱20年
撰文: 许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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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检方要求法院判处前总统李明博20年有期徒刑,罚款150亿韩圜(约1.05亿港币)。此前,李明博因涉嫌贪污大世汽车公司(DAS)349亿韩圜、受贿111亿韩圜而被拘留。
李明博已被拘押5个多月。韩国法院3月22日签发对李明博的逮捕令。根据检方向法院提交的逮捕申请令,李明博涉嫌收受贿赂、挪用公款、逃税漏税、滥用职权等十几项罪名。
他成为继卢泰愚、全斗焕、朴槿惠之后,韩国宪政史上第四名被提请批捕的前总统。
韩国检方4月9日李明博正式控以16项罪名,包括涉嫌受贿110亿韩圜(约7,679万港元)、贪污350亿韩圜(约146万港元)等。
目前检方提诉只是开始,倘他罪名全部成立,将面临入狱45年的刑罚。李明博5月23日首次受审,否认收受三星贿赂等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