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技术问题 马来西亚两同性恋女子鞭刑延迟执行
撰文: 梁凯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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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两名女子早前因涉嫌发生同性恋性行为,遭当地宗教法庭判处罚款及鞭刑。鞭刑原定于周二(28日)执行,惟宗教法庭称因“技术问题”,将鞭刑延至9月3日执行。
两名分别为32岁及22岁的女子,8月12日在登嘉楼州(Terengganu,旧称丁加奴)宗教最高法院承认曾经发生同性恋性行为,结果被判罚款3300令吉(约6335港元)及鞭打6次。
对于鞭刑因“技术问题”而需要延迟执行,《星报》(The Star)引述司法常务官Nurulhuda Abd Rahman指,这次鞭刑执行牵涉数个参与部门,还有待解决一些技术问题,但他没有透露具体详情。
报道称,二人已保释外出等待行刑,鞭刑会延至9月3日执行。
对于两位女事主的遭遇,国际特赦组织马来西亚分会(Amnesty International Malaysia)表示鞭笞属酷刑,因此要求吉隆坡政府废除针对少数族群的刑罚。该组织指出,法院的判决反映性少数群体(LGBT)经常受到歧视,而且威胁他们的生命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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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透社/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