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受害者患创伤后遗症 荷兰女子获准安乐死
撰文: 黄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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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一名女子在5岁至15岁期间遭受多次性侵,患上创伤后心理压力症、厌食症、慢性压力、幻觉、强迫症等病,并有自毁倾向。荷兰安乐死委员会去年批准该名20多岁的女子透过注射,以安乐死结束生命。
荷兰安乐死委员会公布的文件显示,医生及精神科专家经过两年密集式治疗后认为,涉事女子的心理状况虽有改善,但创伤后遗的症状依然无法治愈,加上身体残缺及长期卧病在床,她并无任何前景及希望。精神科专家判定她完全有能力自决后,去年同意按她的意愿终止其生命。
荷兰的安乐死法例于2002年生效,当地安乐死的人数在过去5年大增75%,由2010年的3136人增至去年的5516,当中因精神病原因而安乐死的人数,由2010年的2人,增至去年的56人,另外失智个案亦由25人增至109人。有专家质疑,应如何估量失智或精神病人的“不能忍受的痛苦”程度。
英国保守党国会议员布鲁斯(Fiona Bruce)亦称:“这宗惨剧,显示了为甚么安乐死不应合法化,这名年轻女子绝望时需要的是帮助,支持她度过难关,而非安乐死的选择。”当地残疾人士权益组织Distant Voices创办人肯沃德(Nikki Kenward)表示:“这令人恐惧及担忧,精神科专业人士可能将安乐死视为解决性侵带来的复杂及深刻伤害的方法。”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