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禁止在公众场合以衣物遮脸 穆斯林妇女面纱及罩袍均被禁
撰文: 凌俊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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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国会周四(31日)通过新法例,禁止在公众场合以衣物遮盖脸部,包括穆斯林妇女常用的全脸面纱(niqab)及罩袍(burqa),违者将被罚款。这是继奥地利、法国及比利时后,再有欧洲国家通过类似法例。
丹麦国会以75票赞成,30票反对,通过由中右翼执政联盟提出的新法例,另有74名议员缺席。有关法例会在2018年8月1日生效,初犯者将被罚款1000丹麦克朗(约1230港元),再犯可能会被罚款1万克朗及监禁6个月。
丹麦政府称,新例并无针对任何宗教,强调没有禁止使用头巾、头巾帽(turban)或犹太头盖帽,惟反对派斥这将侵犯女性选择服装的权利。
国际特赦组织欧洲区主任古利克(Gauri van Gulik)认为新法例并无必要。他指出,虽然基于公众安全而禁止在公遮盖脸部是合理,但这会损害言论自由和宗教信仰。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