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众议院大比数通过同性婚姻合法 议员相拥欢呼称“爱赢了”

撰文: 高紫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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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众议院周四(7日)以大比数通过让同性婚姻合法,议会内一片欢呼声。(路透社)

澳大利亚众议院周四(7日)以大比数赞成,通过修改婚姻法,让同性婚姻合法,仅有4名议员投下反对票。在国会内一片欢呼及鼓掌声。澳大利亚成为第26个国家容许同性伴侣结婚,该国同性伴侣在2018年初便可以结婚。

澳大利亚左翼绿党众议员班特(Adam Bandt)说:“爱赢了,这是时候开香槟了。”公众旁听席唱起《I Am Australian》(我是澳大利亚人)一曲,网民在twitter向所有争取平权的人致谢。

澳大利亚律政部部长布兰迪斯(George Brandis)指在澳大利亚结婚的权利不再由性别决定,婚姻将会被定义为“两人在排除所有其他人的结合”,他说:“这场历史性改革将会由2017年12月9日开始,由周六起,同性伴侣将可以递交‘拟结婚通知书’(Notice of Intended Marriage),在最少一个的通知期后,两人便可以结婚。”

工党党魁肖顿(Bill Shorten)在法案通过前说:“澳大利亚,我们在数分钟内,将让婚姻平等成为现实。澳大利亚的明天会开始,就由今日我们做的事开始。LGBTIQ(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双性人)的澳大利亚人终于在法律下都变得平等。”

澳大利亚在9月举办了一场“同性婚姻邮寄调查”(same-sex marriage postal vote)询问合资格的澳大利亚民众:“是否应该更改法律允许同性伴侣结婚吗?”澳大利亚统计局在11月15日公布同性婚姻邮寄公投结果,超过六成选民选择“Yes”。

同性婚姻公投结果公布后,澳大利亚总理特恩布尔形容公投是“民主社会从未出现过的演练”,并承诺在将会于今年圣诞节之前“落实这件事”。

澳大利亚同性伴侣的平权之路

1975年 澳大利亚省份南澳(South Australia)率先废除针对男同性恋者的刑法措施
2004年 澳大利亚修改婚姻法,只允许异性伴侣缔结夫妻
2009年 同性伴侣与异性伴侣拥有平等权利
2013年 通过《反歧视法》,保障同性伴侣权益
2015年 特恩布尔上台后,推动竞选承诺的同性伴侣公投
2017年 同性婚姻公投获得通过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