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德里双雄禁买令4问
撰文: 周立贤
出版:更新:
点解?
根据国际足协转会守则第19条,18岁以下球员要符合其中一个条件才能转会:
1. 球员双亲在新球会所属城市居住,搬家原因与转会无关;
2. 买卖双方俱为欧洲球会,球员在16岁以上;
3. 球员与新球会邻近相同的边境(50公里内)
以施丹4个效力皇马梯队的儿子为例,他们老父在皇马任职,便不符合资格,而第3点的要求最难达成。他们与巴塞触犯的条例相同。
罚则?
两队均会上诉,若判决不变的话,两军不能在今夏及明年一月转会窗时注册新球员,皇马被罚36万瑞士法郎(约280万港元),马体会被罚90万瑞士法郎(约700万港元)。但罚则不包括今次转会窗,两军仍有最后机会大把买卖。
涉事球员?
共有50名球员,当局没有公布相关球员名单,但盛传施丹4子之中,有最少一人涉案。皇马涉案由2005至2014年,马体会则在2007至2014年犯法。值得一提的是,外借球员在今次转会窗后,要待2017年夏天才能重新注册。
灰色地带?
球员双亲搬家的原因与足球是否有关,难有定论。而且球员的出生日期不容易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