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近9000万 青海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杰翔判处无期徒刑

撰文: 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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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27日(周二)一审公开宣判青海省委原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李杰翔受贿一案,对李杰翔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李杰翔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李杰翔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央视)

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21年,李杰翔利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右旗委书记,包头市委常委、土默特右旗委书记,包头市委常委、副市长,通辽市委常委、副市长,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市长,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党工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通辽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职务晋升、获取财政补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823万余元。

法院认为,李杰翔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李杰翔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部分受贿犯罪系未遂,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到案,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青海省委原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李杰翔。(《北京日报》)

公开资料显示,今年60岁的李杰翔曾长期在内蒙古工作,2017年5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通辽市委书记,2019年9月任青海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2022年1月,李杰翔不再担任青海省副省长,转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同年4月官宣被查,9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当时官方通报指,李杰翔“为谋求职务晋升结交政治掮客,利用国有矿产资源搞政治交易,对抗组织审查搞政治伪装,求神拜佛搞迷信活动”等。

李杰翔还被指“信奉庸俗的‘酒桌文化’,肆意吃喝享乐,违规收受礼金”,并被指“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利用亲友经商做掩护,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开发等方面谋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