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欠巨款相约自杀 妻子先死后丈夫竟反悔 终犯故意杀人罪获刑
黑龙江一对夫妇因欠下巨额债务,先后骗取7名被害人合共300多万元(人民币,下同)以还债,其后见事情败露更相约自杀,惟妻子自杀身亡后丈夫反悔,最终被判刑15年。
据《法治日报》报道,黑龙江一对夫妇大海(化名)和小娟(化名)因参与“黑彩”(非正规彩票)欠下巨额债务。为躲避债务,二人办理了离婚手续,但继续以夫妻名义生活。
为了偿还债务,二人通过以某小区即将拆迁、拆迁后可获得更大面积的房屋及款项为由,伪造虚假房产手续,先后骗取7名被害人共计300多万元。
不过事情很快败露,大海和小娟不堪精神压力,便产生自杀念头,小娟提议采用注射胰岛素方式相约自杀。二人通过网络查询了注射剂量后,购买了胰岛素、注射针头、注射笔,随后来到吉林长春某宾馆。
入住酒店后,二人并未即刻自杀,而是想再借彩票搏一搏,“咱们先买点彩票吧,万一中奖了,就不用死了”,惟仍未有中奖。二人写下遗书,大海提出小娟先死后自己再自杀,而后小娟持续向体内注射数支胰岛素,翌日中午开始呕吐、下午死亡。
大海清理小娟的呕吐物,后买回寿衣和高度白酒,为小娟擦拭身体、更换衣服。当晚,大海拨打了亲属电话告知此事,在极力劝说下,大海放弃自杀念头,亲属赶到现场后向警方报案。
对于该宗案件,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大海与小娟相约自杀,其陪同小娟购买胰岛素、注射针管等物品,明确希望并放任小娟死亡,其在小娟死亡过程中,有救助义务却始终没有救助,属于不作为的故意杀人,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鉴于被告大海的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主观恶意和人身危险性相对较轻,应当认定为情节较轻。鉴于被告大海明知他人报警在现场等待,属于自首,可依法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以大海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同时判处大海退赔7名被害人合共26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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