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出手整治天价彩礼 禁止藉婚索财:这三种情况下可以取回彩礼

撰文: 许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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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因高价彩礼(聘金)引发许多争议,更有不少年轻人因此不敢结婚。为整治这项陋习,最高人民法院12月11日发布“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规定”,明确禁止藉婚姻索取财物,并将于今年(2024年)2月1日实施。

该规定并提出,一方以聘金为名、藉婚姻索取财物,另一方请求返还,法院应予支持。对于已给付的聘金,也明确三类情况可要求返还,包括未办理结婚登记、已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及聘金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

少女被指以彩礼“卖”女。(网上图片)

近年不时传出新人结婚时,女方家长要求高额聘金,因而引发纷争。新华社报道,某县村民称,两、三年前聘金一般是十多万元(人民币,下同),如今不少是20万元起跳。

早前,在山西太原工作的男子郭晓(化名)便因高彩礼而退婚后,拿16.8万元(人民币.下同)辞职旅行,在不到半年内走了40多个城市。他直言,与其欠一屁股债,不如出去看看,许多网民够表示支持。

郭晓辞职后背著行囊便出发旅行。(上游新闻)

央视新闻指出,聘金作为中国婚嫁领域的传统习俗,但近年来聘金数额持续走高,纠纷案件数量上升,甚至出现因聘金返还问题引发的刑事案件。

11月11日,四川凉山发生一起凶案,父子两人持刀在麻将馆内追砍一男一女,致2人死亡,起因疑似女方悔婚后拒退聘礼。12日,宁南县城关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两名行凶者当场被警方控制,犯案原因尚在进一步调查中。

不堪高昂彩礼退婚辞职游40城 内地男:宁欠一屁股债不如出去看看

针对因为彩礼引发的纷争,官方多次发声希望能整治这种乱象。最高人民法院近日草拟前述“规定”,禁止藉婚姻索取财物。“规定”明确三类情形给付的财物,不属彩礼:一、婚约一方在节日、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二、婚约一方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消费性支出;三、其他价值不大的财物。

对于已给付的聘金,也明确三类情况可要求返还,包括未办理结婚登记、已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及聘金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

2020年9月26日,河南省商丘市夏邑县第三届零彩礼集体婚礼现场。(视觉中国)

如果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并且聘礼数额过高,又或者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法院可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综合考虑聘礼数目、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再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归还,以及归还的具体比例。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表示,民政部将持续深化婚俗改革,大力倡导简约适度婚俗理念,继续与相关部门一起做好高额彩礼等婚俗陋习治理,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