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主持政治局常委会: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
撰文: 许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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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1月4日全天召开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听取中央书记处工作报告。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会议指出,自中共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每年专门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和中央书记处工作报告,这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实践证明,这项制度安排有利于党总揽全域、协调各方,有利于保持党的团结统一和强大战斗力,有利于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
会议认为,二十大以来,人大常委会等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为推动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会议强调,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要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这个最高政治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为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