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不可使用AI直接生成申报资料

撰文: 许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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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3日发布“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提出不得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AI)直接生成申报资料,也不得将其列为成果共同完成人,未经核实的这类内容不可作为参考文献。

陆媒《财联社》报道,这份“指引”适用对象包括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医疗卫生机构、企业及其科研人员,有关规范要求覆盖科技活动的主要环节和过程。

“指引”从研究实施、数据管理、成果署名与发表、文献引用等方面对如何依规合理使用生成式AI作出指引,同时提出不得使用生成式AI直接生成申报资料,不得将生成式AI列为成果共同完成人,不得直接使用未经核实的由生成式AI生成的参考文献等,明确划出了具体边界。

科技部表示,“指引”将随著技术的发展作出更新调整。

此外,针对研究成果发布问题,“指引”强调,公布突破性研究成果和重大研究进展应经所在科研单位同意。未经科学验证或同行评议的研究成果,科研人员不得向公众传播;不得将已发表的论文或其中的数据、图片等再次发表,不得将多篇已发表论文各取一部分拼凑出“新成果”后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