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宣布对石墨实施出口管制 商务部:不针对特定国家
商务部、海关总署今(20)日宣布,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将对特定“石墨”物项实施临时出口管制措施,自今年12月1日起,包含高纯度、高强度、高密度的人造石墨材料及其制品,与天然鳞片石墨及其制品(含球化石墨、膨胀石墨等),未经许可不得出口。
石墨具有耐高温、润滑、可塑、导电、导热等优质性能,被广泛应用于冶金、石油化学、机械工业、电子产业、核能工业和国防等产业。石墨资源目前已被多国列为“战略性矿产资源”,其中人造石墨是目前应用最广泛的锂电池负极材料,在全球新能源汽车高速发展下,动力电池市场热度高涨,随之带动石墨需求保持高速增长。而中国是全球最大的石墨生产国和出口国,今祭出临时出口管制措施,势必造成波动影响。
商务部、海关总署20日发布“关于优化调整石墨物项临时出口管制措施的公告”。内容指出,根据中国法律相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商务部、国家国防科工委、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50号“决定对石墨类相关制品实施临时出口管制措施”中所列的物项范围进行最佳化调整,并对部分物项实施出口管制。
据官方通报,自今年12月1日起,包含高纯度(纯度>99.9%)、高强度(抗折强度>30Mpa)、高密度(密度>1.73克/立方厘米)的人造石墨材料及其制品,以及天然鳞片石墨及其制品(含球化石墨、膨胀石墨等)未经许可,不得出口。至于“决定对石墨类相关制品实施临时出口管制措施”同时废止。
商务部发言人指出,这次优化调整石墨物项临时出口管制措施,将先前实施临时管制的球化石墨等3种高敏感石墨物项正式纳入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同时,取消对炉用碳电极等5种主要用于钢铁、冶金、化工等国民经济基础工业的低敏感石墨物项的临时管制。
发言人表示,对特定石墨物项实施出口管制是“国际通行做法”。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石墨生产国和出口国,长期以来,坚定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根据“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需要”,依法对特定石墨物项实施出口管制,对部分石墨物项实施临时管制。
“中国对石墨物项临时管制措施进行全面评估,并作出有进有出优化调整的决定,体现了“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管制理念,有利于更好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有利于保障全球供应链产业链安全稳定,有利于更好维护国家安全与利益。”发言人说道。
最后,发言人进一步补充,称在此之前,中方已经向相关国家和地区作了通报,且此调整不针对任何特定国家和地区,出口符合相关规定的,将予以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