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痘|海关总署规定:来自疫情地区人员 入境中国须主动申报

撰文: 萧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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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关总署今日(21日)发布公告,规定来自猴痘疫情发生国家或地区的有关人员,入境中国时应主动向海关申报。公告自发布日起生效,有效期6个月。

海关总署指出,自2022年5月以来,猴痘疫情持续在全球多个区域广泛流行。截至目前,已有113个国家或地区,共报告超过8.9万宗猴痘确诊病例,包括152例死亡病例。近期,欧洲、美洲和西大平洋组域猴痘疫情呈上升趋势。

为防止猴痘疫情传入中国,及保护出入境人员的健康安全,当局要求来自猴痘疫情发生国家或地区的人员,如接触过猴痘病例或出现发热、寒颤、头痛、嗜睡、乏力、背部疼痛、肌痛、淋巴结肿大、面部和身体大范围皮疹等症状,入境时应主动向海关申报,海关卫生检疫人员将按程序,采取医学措施并采样检测。

此外,当局会按规定程序,对来自猴痘疫情发生国家或地区,且有被污染或有被污染可能的航空器、船舶、货柜、货物进行卫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