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9月起管制高性能无人机出口 不可用于军事目的
撰文: 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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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务部等四部门31日(周一)宣布,从9月1日起对性能较高的无人机及其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未经许可者不得出口,实施期限不超过两年。
据相关通告,受影响的飞行器包括在操作人员自然视距以外能够可控飞行,最大续航时间大于等于30分钟,且最大起飞重量大于7000克或空机重量大于4000克,并具有特定特性的无人机或无人驾驶飞艇。
在临时管制期间,对于特定无人机,出口经营者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出口将用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恐怖主义活动或者军事目的的,不得出口。
中国也将从9月1日起,对特定无人机或无人驾驶飞艇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受影响的物项包括特定航空发动机、激光器、红外成像设备。
西方国家多次质疑中国企业向俄罗斯提供无人机。中国商务部网站本年4月曾回应称,美国持续向乌克兰输送武器装备,不但不反思其所作所为,反而和少数西方媒体一起,毫无根据地散布有关中国无人机出口的虚假信息,对中国企业造谣抹黑。对此中方坚决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