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金钱情感纠纷心生报复 内蒙汉杀妻、妻姐全家 今被执行死刑
撰文: 孙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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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涉及经济及情感纠纷,内蒙古男子吕某某于2020年6月,亲手将妻子及妻姐一家四口杀害。周四(4月13日),经最高法院核准,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吕某某执行死刑。
据《新京报》报道,吕某某因与妻姐夫高某有经济纠纷,而经常与妻子段某争吵。此外,吕某某还因疑心妻子与妻姐夫有不正当男女关系,遭到妻姐当面责打与辱骂。
因上述缘由,吕某某怀恨在心而意图报复妻姐全家。2020年6月2日晚9时30分许,吕某某确认高某一家四口均在家中后,于当晚10时许先回到自家,徒手将妻子杀害。
翌日凌晨5时许,吕某某进入妻姐一家居住的小区,藏身该小区3楼南户门口伺机行凶。大约2小时后,吕某某趁妻姐夫高某打开房门外出之际,用尖刀将高某杀害,随后进入家中相继将妻姐及妻姐的一对儿女杀害,最终导致合共5人死亡。
2020年10月16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法院认为,吕某某目无国法,为泄私愤,故意徒手或持刀非法剥夺他人生命,造成5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其以被害人存在过错为由,使用犯罪手段惩罚他人,其有预谋的实施暴力犯罪,且犯意坚决,并无任何悔罪表现,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
遂判处吕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最高人民法院覆核认为,判决及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核准对吕某某判处死刑的刑事裁定。
据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经最高法院核准,2023年4月13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罪犯吕某某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执行死刑前,法院安排吕某某会见了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