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3月20日起 恢复对涉外营业性演出的受理和审批

撰文: 陈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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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周四(16日)印发“关于优化涉外营业性演出管理政策的通知”,指3月20日起恢复对涉外营业性演出的受理和审批。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工作要求,当局决定自2023年3月20日起,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恢复对涉外营业性演出的受理和审批,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演出市场加快恢复。

通知又要求各地继续加强对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审核把关,督促演出举办单位执行“乙类乙管”后的疫情防控措施,持续推动演出市场繁荣发展,更好满足民众精神文化需求。

早在1月中旬,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便发出“关于优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管理政策的通知”,决定自2023年2月16日起,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恢复对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的受理和审批。惟当时暂缓新批涉外营业性演出活动(演职人员已在境内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