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本地亡故居民骨灰海葬 家属可获3千元补贴
撰文: 孙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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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日前发布《骨灰海葬奖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指出对亡故本地居民海葬奖补3000元(人民币,下同)。《办法》自今年3月10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
《办法》指出,骨灰海葬奖补的适用对象,是指参加福州市民政局组织的骨灰海葬活动,且死者生前为福州市户籍。奖励措施包括,免费参加骨灰海葬告别仪式(2名亲属)、免费随船进行骨灰撒海(2名亲属)、免费为随船人员提供点心饮料、免费发放海葬证书。
《办法》又指,生前为福州户籍的,可由申请人向福州市殡葬事务中心申领3000元奖补。而非福州户籍的亡故居民可获提供免费海葬服务,但并不适用于上述奖补申领。
《办法》还称,海葬申请人应为死者生前意愿的受托人或死者近亲属,原则上包括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死者无配偶、父母、子女的,可以由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申请。
福州市民政局负责人介绍,《办法》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引导群众转变丧葬观念,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促进福州市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基于福州市沿江滨海的有利条件,建立骨灰海葬奖补激励机制,正向激励和引导群众参与骨灰海葬活动,力争将公益骨灰海葬打造成福州市的一张特色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