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袋罪阻维权?人大代表连15年提议取消寻衅滋事罪 网民反应两极

撰文: 许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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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朱征夫再次呼吁取消寻衅滋事罪。加上今年(2023年)在内,朱征夫已经提议取消寻衅滋事罪15年。寻衅滋事罪因定义模糊不清,且时常在民众上访、维权时被以此罪名定罪,在内地屡屡成为话题焦点,但对于废除与否则是舆论反应两极。

据了解,寻衅滋事罪因定义模糊不清被视为是“口袋罪”(什么罪都能装),去年(2022年)8月,苏州一名女孩因为穿和服外出拍摄,被警察当街大骂、拉扯,以涉“寻衅滋事罪”带进警局,该法再度引发舆论关注,此外许多反封控示威者也被以此罪名逮捕。

新疆乌鲁木齐大火后,清华大学大批学生示威抗议。(Twitter)

全国政协委员朱征夫具有律师身分。他指出,寻衅滋事罪种种弊端时刻侵蚀著法律的根基,其模糊性不仅会影响人民群众对权利义务的合理预期,也会导致执法机关选择性执法。据了解,朱征夫的这个呼吁,是从2008年他担任人大代表后,一直呼吁到现在。

朱征夫提到,在实践中,该罪名逐渐沦为类似于流氓罪的新的“口袋罪 ”。原因在于该罪名存在明显缺陷,许多与该罪名有关的概念过于模糊,不仅对司法实践构成困扰,也极易被滥用,造成社会过度刑法化。朱征夫将于今年两会提交《适时取消寻衅滋事罪》的提案。

朱征夫认为,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缺乏明确性。例如,在公共场所怎样的“追逐、拦截行为”才具有破坏社会秩序的特征?另外,他认为,寻衅滋事罪中“随意 ”、“ 任意 ”、“情节严重”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表述过于模糊,而这些又是该罪关键的构成要件。

全国人大代表朱征夫再次呼吁取消寻衅滋事罪。(微博)

朱征夫指出,寻衅滋事罪的定罪逻辑更是说不通,像是故意伤害致人轻微伤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却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朱征夫更举例,造成财物损失2000元(人民币,下同)达不到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立案标准为5000元),却可以构成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为2000元)。

朱征夫提到,最重要的是,寻衅滋事罪所打击的危害行为,已有相应法律予以处理,取消该罪不会出现法律的空白。例如该法与,故意伤害罪、侮辱罪、抢劫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等重叠,有重复立法的嫌疑。

最后,朱征夫强调,寻衅滋事罪的存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惩治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了社会稳定,但该罪名的种种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其模糊性不仅影响人民群众对权利义务的合理预期,也可能使得执法机关选择性执法,最终损害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减损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尊重和信仰。因此,朱征夫建议适时取消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被视为是一种口袋罪。(资料图)

据了解,寻衅滋事罪是从1979年刑法流氓罪中分解出的罪名。中国《刑法第 293 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寻衅滋事罪包括 ( 一 )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 二 )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 三 )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 四 )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近年比较为人熟知的“寻衅滋事案件”包括2022年7月在南京玄奘寺供奉日军战犯牌位的吴啊萍,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当地公安拘捕、COVID-19疫情2019发生在武汉时,记者张展因寻衅滋事罪成,被判囚4年。另外,内地疫情期间,许多网民也因言论不当,以寻衅滋事罪为由被拘留。

网民点睇:

在网上随便说一句隐晦的话,都有可能因为寻衅滋事罪进去。
可以不取消,而是完善,让它有一个标准。具体造成什么严重后果才定罪,不给滥用的机会。
应该完善细节而不是取消,有些人就是故意找事的。
寻衅滋事罪就是正常寻衅滋事定不上罪,正常维权讨公道全给按这个罪判了。
在一些互联网事件中,网友发声不当,很多都是按照寻衅滋事给拘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