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多地药房连花清瘟遭扫光 工信部商请各地委托生产

撰文: 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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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内地公布防疫“新十条”,并给出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常用药参考表,包括连花清瘟颗粒/胶囊等。民众纷纷购药以备不时之需,但于此同时北京等多个城市出现了抢购热潮,涨价、捆绑销售等乱象开始层出不穷。
据陆媒《经济观察网》12日(周一)报道,一则名为《关于商请协助推荐连花清瘟胶囊(颗粒)委托生产企业的函》在市场间流传,该函件落款单位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经济观察网》从国家工信部以及以岭药业双方确认了这一函件内容属实。

据网上流传的《关于商请协助推荐连花清瘟胶囊(颗粒)委托生产企业的函》称,“相关省、市、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近期,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岭药业)生产的连花清瘟胶囊(颗粒)市场供应紧张,为推动增产扩能、缓解供应紧张局面,请你单位协助推荐本地符合相应条件的中成药生产企业,与以岭药业对接委托生产事宜。我部负责牵头协调相关生产合规手续,委托生产的产品优先保障你省需求”。

报道指,工信部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联系各地委托生产连花清瘟药品工作的具体部门是该部消费品司医药发展处。

以岭药业方面的一位负责人回应称,此举是源于工信部的要求,希望能够加大产能生产连花清瘟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