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街道干部带人上门殴打居民 遭开除党籍、政务撤职等处分

撰文: 孙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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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浏阳一名男子遭身著制服的工作人员上门殴打,引起广泛关注。浏阳市纪委监委周六(3日)通报指,打人男子为当地街道办事处主任,因行为构成严重违纪违法,给予他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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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指,因疫情防控需要,危某所居住小区物业保留主出入口,将危某居住楼栋临近的西北门予以临时关闭。危某于11月28日晚上将西北门出入口门锁损坏,小区物业将此情况向荷花街道办事处报告。

11月29日上午10时许,荷花街道办事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管理岗九级)廖勇,带领3名巡防队员陈某、张某、伍某某前往危某家,沟通过程中,廖勇言语粗暴并殴打危某。

通报认为,廖勇身为中共党员、国家公职人员,违反群众纪律,在处理危某与小区物业矛盾纠纷中作风粗暴,损害群众利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情节严重;违反生活纪律,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廖勇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

陈某、张某、伍某某作为街道综治巡防队员,在参与处理危某与小区物业矛盾纠纷中,侵犯群众利益,造成不良影响。根据相关法律,浏阳市纪委监委给予廖勇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由管理岗九级降为管理岗十级;责成荷花街道办事处对陈某、张某、伍某某予以辞退。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荷花街道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依纪处理。

此外,通报还披露了廖勇在KTV与妻子闺蜜有搂抱动作,以及私占小区停车位等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