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货车司机未报备行程致183人染疫、7865人隔离 分别获刑4年

撰文: 孙圣然
出版:更新:

辽宁2名早前染疫的货车司机因未报备行程,导致183人被感染、7865人被隔离,涉嫌在疫情防控期间妨害传染病防治,分别被法院判处4年有期徒刑。

据央视新闻报道,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人民法院日前对被告人贺某某、韩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法院指,2022年1月22日,被告人贺某某和韩某驾驶货车从绥中县前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送货,1月25日返回绥中县。二人得知牡丹江绥芬河市爆发疫情后,未履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未对去过牡丹江绥芬河市的行程进行报备。

后被告人贺某某和韩某均被确诊患有新冠肺炎,造成绥中县183人被感染,7865人被隔离,全县陆续划定34个封控区、管控区和重点防范区,启用隔离场所61间,绥中县财政共支出各项疫情应急处置费用约1.55亿元人民币。

故被告人贺某某、韩某因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妨害传染病防治,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庭审中,被告人贺某某、韩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