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权色钱色交易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富滇银行原女副行长被双开
在“落马”8个月后,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曹艳丽,日前被开除党籍、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曹艳丽被指徇私情而忘公义,搞权色、钱色交易,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曹艳丽出生于1963年6月,贵州习水人,一直在银行系统工作,先后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昆明市支行、昆明中山城市信用社、昆明城市合作银行、昆明市商业银行。
曹艳丽是富滇银行的“元老级”高管。2008年1月,曹艳丽加入富滇银行,先后任党委委员、副行长、工会主席等职务。今年1月,59岁的曹艳丽落马,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月25日通报,富滇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曹艳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今年6月底,富滇银行党委聚焦曹艳丽典型案件和身边人身边事,召开了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议,指出要深刻汲取曹艳丽背离初心、信仰缺失,渎职滥权、任性用权,贪欲膨胀、以权谋私等教训,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警示教育,坚持从小抓起,聚焦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强化监管,抓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及至日前,云南省纪委监委宣布曹艳丽被“双开”,并通过立案审查调查发现其涉以下多宗罪:
一、党性原则丧失,宗旨意识全无,伪造、转移证据,对抗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
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公车私用,违规接受旅游安排;
三、隐瞒不报个人事项,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
四、违规获取董事经费,徇私情而忘公义,搞权色、钱色交易;
五、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六、擅权妄为,违规干预贷款发放,造成富滇银行巨额资金损失;
七、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审批发放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财物。
公开资料显示,2007年12月,富滇银行在原昆明市商业银行基础上重组成立,是云南省唯一的省属城市商业银行。截至2021年末,富滇银行资产规模3174亿元人民币。它也是是全国第一间在境外设立合资银行的城市商业银行。
根据2021年度报告,截至报告期末,富滇银行集团口径下资本充足率三项指标均较上年末下降;不良率高于同期全国商业银行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