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推新规:决策机关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失误 实行终身追责
撰文: 朱加樟
出版:更新:
昨日(14日),西安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安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全过程进行规范指导,并规定决策机关违反规定造成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应当倒查责任,实行终身责任追究。
据西安政府发布的解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制订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二是制订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三是制订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四是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五是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规定》严格决策责任追究,规定对造成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而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并对决策过程中的各类主体,包括决策机关、决策承办单位、决策执行单位、受委托单位等,分别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针对探索性改革事项的决策,明确了改革创新容错机制。
此外,《规定》又提出,决策机关应当及时公布、解读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对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或者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应当说明公众意见、专家论证意见的采纳情况,并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等方式进行宣传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