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奥|北京“快侦快诉快判”制售盗版冰墩墩案 涉案者判监一年
撰文: 南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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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奥会开幕以来,吉祥物冰墩墩和雪容融广受欢迎,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近日北京市快速处理一宗制售盗版冰墩墩、雪容融玩偶案,疑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这是中国首宗侵犯北京冬奥吉祥物形象著作权刑事案件。
据《澎湃新闻》2月14日报道,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副局长汤兆志14日在“全面加强冬奥知识产权保护”新闻发布会上说,现在冬奥赛事已经过半,从网络监测数据上看,保护工作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他说,截止2月12日零时,优酷、爱奇艺、腾讯视频、新浪微博、B站、抖音、百度等27个主要影片、社交、直播及搜索引擎平台,共接到各类权利人通知后删除涉冬奥侵权链接32,376个;按照国家版权局等六部门组成的冬奥会反盗版工作组的要求,通过自查主动删除涉冬奥侵权链接227,452个;各平台因传播涉冬奥侵权内容等情况,处置各类账号3,363个。在此基础上,关闭了39个境外非法网站,处置了52个涉嫌非法传播涉冬奥内容的境内网站(APP)。
他透露,官方也加强查处传统侵权盗版问题。北京近期快侦、快诉、快判一宗制售盗版冬奥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玩偶案,疑犯任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4万元人民币。
对于冰墩墩、雪容融的相关版权问题,汤兆志解释说,从版权角度而言,除了法律特别规定,比如《著作权法》规定的,为个人的学习、研究、欣赏而使用作品,或者为了新闻报道,媒体中不可避免的再现一些作品的内容,除了这些合理使用的情形外,其他未经许可的著作权意义上的使用行为,都可能构成著作权侵权。
他举例说,“比如有的商家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生产玩具、玩偶或者将其用于服装、玩具等周边衍生产品的行为,都可能触犯著作权版的有关规定,构成侵权。损害公共利益的,还将会受到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会和刚才通报的案件那样,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