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场埋尸案|检方:起诉24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

撰文: 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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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晃“操场埋尸案”在2019年6月被披露后引发关注,近日再有新消息。湖南怀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百坚于12月31日表示,检察机关立案查处失职渎职的5名司法工作人员,依法起诉的24名涉案人员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

2001年,新晃县下岗职工杜少平采取不正当手段,违规承建了新晃一中操场土建工程,并聘请罗光忠等人管理。在施工过程中,杜少平对代表校方监督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邓世平产生不满,于2003年1月伙同罗光忠将邓世平杀害,将尸体掩埋于新晃一中操场一土坑内。

案发后,时任新晃一中校长黄炳松(杜少平舅舅)为掩盖杜少平的杀人犯罪事实,多方请托、拉拢相关公职人员,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杨军(杜少平同学)等人接受请托,阻挠案件调查,导致该案长期未能侦破。

2019年11月,湖南省扫黑办和怀化市委通报,该案19名涉案公职人员被依纪依法严肃处理。12月30日,湖南省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法院对“操场埋尸案”相关公职人员渎职犯罪案进行一审宣判。杨军、黄炳松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邓水生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刘洪波、陈守钿、曹日铨、陈领、杨荣安以徇私枉法罪分别判处十三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杨学文、蒋爱国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七年。

此外,在2020年1月20日,湖南省怀化市中级法院对杜少平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