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院称“不能仅以出轨为由请求离婚” 网民热议律师斥:荒谬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月2日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一篇《不能仅以“出轨”为理由,请求离婚》的文章,文中提到根据《民法典》就算婚后出轨,只要没有同居行为,“就不能以此作为起诉离婚的理由,更不能以此作为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引发网民热议,“山东高法”“不能以出轨为由请求离婚”更双双冲上微博热搜。
对“婚后出轨只要没有同居就不能离婚”的说法,内地律师信金国曾发文驳斥。他提到,如果配偶不能仅以出轨为由要求离婚,“仔细想想,那另一方就可以明目张胆地出轨,这不是欺负人吗?”斥责这种说法“荒谬”。
据了解,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月2日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指出,“就算你抓到你的配偶出去和别的异性开房证据,但这不属于长期共同居住,不能以此要求离婚。”
文章解释,根据2020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离婚的法定条件是“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同时,也将离婚损害赔偿则是“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条件。
文章指出,因此婚姻中的一方即使出轨婚外异性,“但是没有长期、稳定的共同居住,就不能认定为同居行为,就不能以此作为起诉离婚的理由,更不能以此作为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
针对有内地网民疑问,“我抓到丈夫出轨的证据,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竟然判决不准离婚,为什么?”文中指出,“那是因为证据仅证明你的配偶存在不忠诚行为,但是你没有证明你配偶与他人同居,更没有证明你们感情破裂。”
内文提到,从《民法典》以及最新出台的司法解释来看,“法律对于离婚的最新态度是:防止轻率离婚。”一方面对于登记离婚,法律新增30天离婚冷静期;另一方面对于诉讼离婚,以司法解释方式明确将“出轨排除在离婚的法定条件”之外,“只有背叛婚姻严重到重婚或者与他人持续、长期的共同生活,且要有充分证据证明的情况下,才可以判决离婚”。
但该篇文章引发许多网民质疑和讨论,网民批评“那是要等到家暴才判离婚吗?”“出轨还不能离婚?那谁敢结婚”“配偶不忠了,婚姻不就破裂了吗?”,该话题迅速冲上微博热搜,山东高院也删除该篇争议文章。
《澎湃新闻》查证发现,该文章并非是由山东高院首发,早在2021年1月,就已有类似微信公众号文章在网上流传,后被频繁转载引述和改写,原出处和作者不详。最后才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号转发,随后遭到删除。
《澎湃新闻》指出,去年10月资深婚姻律师、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信金国曾在微博发文驳斥该文章说法。他提到,“仔细想想,那另一方就可以明目张胆地出轨,这不是欺负人吗?对方都出轨了还不能要求离婚?可见这种说法多么荒谬。”
信金国提到,“不能请求离婚”与“不能判决离婚”两个概念差了不是一星半点,前者是诉讼权利的体现,后者是离婚权利的体现,就好像车牌摇号“是否有资格参与摇号”与“能否摇到号”还有一段距离。
他提到,事实上,就算没有出轨行为,哪怕夫妻双方只是感情不和,“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信金国也指出,“是否判决准予离婚,需要经过法院进一步审理”。
对于起诉离婚,《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但“感情破裂”的判定有许多解释空间。
去年12月,江西新余市一对夫妻,在六个月内分别在深圳和江西提起离婚诉讼,在夫妻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之下,法院就是以“证据不足以证明感情破裂而不予支持”,女方小丽表示要提出上诉,男方彭某则表示,对不离婚的结果也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