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列“台独顽固分子清单” 专家指涉违刑法将通缉终生
周五(5日),国台办证实大陆已制定“台独顽固分子清单”,将依法对相关人士追究刑事责任,终身有效。
此前有文章透露指,“台独顽固分子清单”一旦出台,列入清单的“台独”分子将很有可能进入国家刑事司法程序,成为分裂国家罪行的嫌疑犯。
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尹宝虎去年11月,刊登于官媒《人民网》的文章表示,台湾现行基本规范框架仍是“一国两区”体制,“台独顽固分子清单”一旦出台,列入清单的“台独”分子将很有可能进入国家刑事司法程序,成为分裂国家罪行的嫌疑犯。
文章指,国家执法、司法机关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通缉、限制出入境、财产查封和扣押冻结等一切必要手段,以及对於潜逃国外的嫌疑犯实施引渡、遣返等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方式,促使将嫌犯缉拿归案,绳之以法。在列入清单的嫌疑犯归案之前,对其通缉也将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通缉将追随其终生。
文章又称,出台“台独”顽固分子清单,意图是为了将打击对象集中到一小撮“台独”首要分子身上,以遏制“台独”势力嚣张气焰,维护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维护祖国和平统一可能性。清单显然不会伤及普通台湾民众,更不会影响两岸社会正常经贸合作、文化交流和社会往来,反而有利于两岸关系会正常经贸合作、文化交流和社会往来,反而有利于两岸关系行稳致远。
“台独顽固分子”将受制于哪些法律?
“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一部分。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反分裂国家法》
“国家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反分裂国家法》
“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侵犯和分割。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分裂国家罪: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煽动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